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奶山羊全产业链高水平质量的开展,打造全国一流的奶山羊奶源生产基地与高端羊乳制品加工基地,依据有关方针,我县自2026年起对奶山羊饲养施行奖补方针。奖补方针分为引种奖补与饲草料奖补两类,为便于广阔饲养户申报,现将有关方针奉告如下:
1.根底母羊补助:从县外引入母羊(10月龄以上)的一般饲养场(户)每只补助500元,对脱贫大众和监测方针每只补助800元。全县每年补助3000只,补助3年,依据资金实践到位状况,施行先到先补、补完即止准则。
2.种公羊补助:从县外引入种公羊(12月龄以上)的饲养场(户)每只补助1000元,同一饲养场(户)补助数量不超越5只。全县每年补助1000只,补助3年,依据资金实践到位状况,施行先到先补、补完即止准则。
奶山羊饲养场(户)自愿申报→村级核对→各城镇(大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检查→县级检查→审定和公示→资金兑付。
奶山羊饲养场(户)于购买种公羊或根底母羊的次月10号前向地点村(居)委会(社区)递送申报资料,需供给以下资料:
2.引种须供给:供种场的种畜禽运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羊合格证、系谱、买卖资金收据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发票,若是省外引入还需要路途运送检疫收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具有青贮饲草料收贮才能的规模化草食牲畜饲养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化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新式运营主体,收储才能在100吨以上的。
依照施行主体实践收贮量或实践青贮量进行补助。以现场核验数量为准,不包括现场检验前已出售或运用的部分。
(1)窖贮。优质青贮饲料按每立方米800公斤核算,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按干鲜1:3折合。
(2)裹包青贮。因裹包打捆规范有多种,以实地称重核算单捆分量,依据单捆均匀分量和总捆数核算裹包青贮收储量。
(3)塑料袋青贮和堆贮。小袋以实地随机抽样5袋及以上称重核算单袋均匀分量,总袋数核算袋装青贮收储量;大袋青贮不方便称重和堆贮的,以实地丈量体积,每立方米的秸秆青贮按700公斤核算。
依据省级下达的资金量、绩效方针以及各城镇上报的收储量测算补助规范,每吨不超越60元。
由城镇(大街)农业乡村归纳开展中心依据辖区内农户青贮饲料收贮实在的状况向县农业乡村局申报年度施行主体及收储方案。